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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造价站调整我市人工日工资单价
浏览次数:2289去年以来,由于建筑市场劳动力转移、市场物价普遍上升等因素,建筑行业“找工难”、人工费成本高已成为我市建筑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如何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合理测定建筑人工日工资单价作为工程计价参考,引导建设各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成为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工作重点之一。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2008〕21号)和省建设厅《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指导性意见》(粤建价函〔2007〕276号)的精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继续解放思想,积极转变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基层调研,多方收集整理各专业工程建筑用工的技术等级及配置、作业时间、专业分包价格及其工作标准、平方米耗工量等资料,分析工程人工费成本构成,认真对工资单价标准进行实时测算,并结合我省其他城市的做法后对我市建筑人工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后,今年4月份我市建筑工程人工日工资参考单价是:一类工40/工日、二类工39元/工日、三类工37元/工日、四类工35元/工日,单独承包装饰装修工程的可相应上浮20%。
调整后,我市建筑人工工日工资单价更加贴近市场,更有效地引导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合理确定人工日工资单价,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市造价站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