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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牵头有关部门拟定2011年度住房保障目标及标准
浏览次数:1715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市中心城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加快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本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1月10日,市住建局牵头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相关部门及市直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房管局及农业局等部门研究确定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及汕头市中心城区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
会议由市住建局调研员林耿明同志主持,三区一县及市直机关参会各部门就各自实际情况发表意见。参会代表一致认为: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年度住房保障标准的确定并公布,是界定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的重要依据,对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住房保障对象年度复核和申请家庭资格认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一致同意由房管局初拟的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标准及2011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标准及工作目标将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并向全社会公布。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与开发管理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