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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热带风暴“西马仑”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汕住建通〔2013〕148号)
浏览次数:1313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气象台预报,2013年8号热带风暴“西马仑”有可能于18日傍晚到夜间在南海东北部海面、粤东到闽南沿海地区登陆,也可能沿台湾海峡北上。为切实做好“西马仑”的防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及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西马仑”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防电〔2013〕51号)、汕头市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关于做好2013年8号热带风暴“西马仑”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13〕42号)及《关于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汕府防电〔2013〕44号)要求,结合我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继续做好防御强降雨及次生灾害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47号)精神,切实做好“西马仑”的防御工作。
二、请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务必加强对所监管在建项目的巡查,督促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塔吊、井架、施工电梯、外脚手架等进行加固。
三、各施工企业在遇有险情时,要立即处理并报告当地三防指挥部和区县住建局(市管项目直接报告市安监总站)。
附件:1.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西马仑”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粤防电〔2013〕51号)
2.关于做好2013年8号热带风暴“西马仑”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13〕42号)
3.关于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汕府防电〔2013〕44号)
4.转发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继续做好防御强降雨及次生灾害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47号)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