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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新一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61号)
浏览次数:1310各区县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部署,推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侨博会期间环境整治工作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二综合督查组工作方案》及我局《关于开展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35号)精神,为做好国家、省安全生产督查的迎检工作,我局决定从8月份起对各区县住建局、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新一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各区县住建局督查重点内容
(一)组织领导及动员部署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领导是否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是否作出批示;
2.是否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是否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是否组织了检查;
3.是否制定房屋市政工程预防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相应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4.是否制定做好侨博会期间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所管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监管,杜绝工地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5.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及安全管理职责职责履行情况,是否建立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6.对所属企业检查是否做到全覆盖。
(二)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
1.监督检查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查出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三)隐患治理情况
1.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采取的工作措施;
2.排查隐患台帐及制订整改方案情况;
3.今年以来重大隐患整治督办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
(四)安全教育情况
1.组织开展大检查宣传活动及参加人员情况,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参加人员情况;
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五)事故查处情况
对2011年以来发生的事故处理是否做到了“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事故责任追究是否落实到位。
(六)汛期安全生产情况
1.是否组织开展了汛期隐患排查,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情况;
2.是否制定了落实极端天气安全防范应对措施,以及相应的联运工作机制建设;
3.是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遇重大险情预警停产撤人制度,有无专项应急预案或措施。
(七)改革创新情况
近年来,建筑施工安全工作中有何创新思路、创新举措,以及取得的新成效。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督查重点内容
1.对所属项目部是否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施工现场每一部位、每一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登记建档,落实“三定”原则进行整改,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是否在单位内部公布,确保隐患消除;
3.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了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
4.是否建立和严格落实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三项岗位”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
6.是否对生产一线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7.是否按照我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住建通〔2013〕143号)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8.是否健全完善应急求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听取被督查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和单位另行电话通知)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汇报,按照督查重点内容,查看相关资料。针对各区县住建局、市直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完毕,针对区县所属企业存在问题向区县住建局发出执法建议书。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