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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转发省散装办关于开展“三禁”检查的通知(汕住建通﹝2016﹞262号)
浏览次数:1285各区县住建局(散装办),市质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
现将《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禁”检查的通知》(粤散办〔2016〕1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迎检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住建局(散装办)要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三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附件2、附件3连同书面检查情况于11月14日前报我局。
二、市质监站要对市管在建工程“三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附件3连同书面检查情况于11月14日前报我局。
三、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要各就其职,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三禁”检查的通知(粤散办〔2016〕12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