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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5个项目有关方被通报批评!不整改将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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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诱发新的欠薪欠款事件发生,有效预防和化解工程建设领域劳资纠纷问题,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2019年下半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在全市325个在建项目中重点检查未上线汕头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的项目,共随机抽取26个项目(抽查率8%)进行了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
本次检查,市住建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小组,由分管建筑市场行为的领导任组长,机关业务科室和市安监总站、市质监站的工作人员任组员,通过现场查看、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和询问民工等方式,对在建项目落实汕头市“智慧工地”(实名制)平台建设工作、工人工资支付及实名制管理、三本台账的建立、工程款的拨付、工资保证金的缴纳、维权信息告知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区县住建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普遍重视,多措并举,督促在建项目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好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各在建项目对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

这些项目有关方被通报表扬
本次被检项目中,由汕头建鑫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汕头市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区一期)”项目,由汕头市伟达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龙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碧海阳光西区项目一期”项目,由汕头市雅展装饰有限公司建设、汕头市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承建的“文明(双语)幼儿园”项目,在落实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工作上做得较好,其汕头市“智慧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平台上线工作也已完成。市住建局对上述项目有关方予以通报表扬。
这5个项目有关方被通报批评
市住建局指出,通过本次检查,仍发现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部分项目仍未按要求落实好实名制平台建设和信息对接工作,系统设备、门禁考勤系统配备不齐;二是有个别在建项目分多期进行建设,但仅在同一进出口安置一对门禁考勤系统,且多数民工不通过门禁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三是有的项目仅对部分民工工资通过银行卡发放,部分项目虽已开立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但形同虚设,未通过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发放工资到工人银行卡中;四是实行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的源头落实不彻底,建设单位未按要求直接将工程款的15%以上拨至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五是部分项目存在“三本台账”信息不全面、工资发放表无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等问题;六是存在与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完整、劳动合同签名盖章不规范等问题。
市住建局对5个项目有关方作出通报批评,其中包括:
1.由汕头市华润置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汕头华润中心三期万象城B区(暂名)项目(第二期)”存在按月结清工资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后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运转仍不正常;
2.由五矿(汕头)粤东物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粤东物流总部新城一期北片区启动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一次干二路、支路项目”存在未按有关要求按月结算支付工程款、未将工程款的15%以上资金作为民工工资款,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等问题;
3.由汕头绿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绿地总部中心(2#、3#、5#及地下室A区)项目”,由汕头市澄海区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汕头市澄海区协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和翔花园一区1幢之一住宅及配套项目”,由汕头市白求恩医疗养老管理有限公司建设、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白求恩潮阳医院(一期)项目”,存在未按有关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等问题。
2.由五矿(汕头)粤东物流新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粤东物流总部新城一期北片区启动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二期市政道路工程一次干二路、支路项目”存在未按有关要求按月结算支付工程款、未将工程款的15%以上资金作为民工工资款,按月拨付至施工单位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中等问题;
3.由汕头绿地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上海创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绿地总部中心(2#、3#、5#及地下室A区)项目”,由汕头市澄海区协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汕头市澄海区协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和翔花园一区1幢之一住宅及配套项目”,由汕头市白求恩医疗养老管理有限公司建设、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白求恩潮阳医院(一期)项目”,存在未按有关要求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等问题。
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将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
市住建局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在建项目各方主体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履行好各自职责。
此外,市住建局还要求,各区县住建部门和市安监总站对检查组指出的在建项目在落实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要督促问题企业尽快整改,切实消除欠薪隐患。对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提请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并视情节在诚信平台上以“不良行为信息”予以公示。
本信息来自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