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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投诉有所增加 市住建局: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向产权所有人出具验收表
浏览次数:1756近期,我市关于住宅工程质量方面的投诉有所增加。为了切实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提高广大业主的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市住建局发布《关于重申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
据介绍,根据省住建厅的部署,我市于2015年起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该项制度对保证住宅工程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市住建局表示,近期我市关于住宅工程质量方面的投诉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市住建局对进一步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有关问题重申,要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住建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管理办法的通知》和《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相关用表的通知》的要求,认真细致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参加;分户验收合格的,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上签章确认;分户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分户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必须按户向产权所有人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市住建局要求,项目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分户验收的监督抽查,抽查的房号和质量情况应写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对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就进行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未按照规定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收项目进行分户验收、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责令重新进行分户验收,提请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理,相关主管部门要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市住建局还提到,各区县(含功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强督查,确保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查阅相关通知、验收表,发现,根据相关规定,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包含对建筑地面、墙面和顶棚;门窗安装;建筑节能措施;阳台、露台、厨房、厕浴间、窗台等渗漏情况;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类型;给排水系统、电气工程、燃气工程安装质量等方面。
此外,相关规定对验收项目的实施也有所规定。例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观感质量检查验收表填写说明》中提到,关于“建筑地面、墙面和顶棚”这一项目的验收,应检查地面、墙面和顶棚施工质量水平情况,有无空鼓、开裂、爆灰、脱层、渗漏等质量缺陷,并记录有关情况,当出现超过规范允许的空鼓、裂缝等应加以注明;关于“门窗安装”这一项目的验收,提到,应检查并记录门窗安装是否牢固、开启是否灵活、推拉门窗扇是否有防坠落装置;对“渗漏情况”这一项目的验收,提到,应通过预先进行的淋水、蓄水试验,检查并记录阳台、厨房、厕浴间、窗台等有无渗漏情况;对“栏杆、护栏及安全玻璃类型”的验收,提到,应检查并记录栏杆、护栏的整体安全性能情况,对有潜在使用安全隐患的应据实记录。
本信息来自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