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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十五个部门联合出台“暖心”文件 一切只为帮扶这个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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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汕头市残疾人联合会、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民政局、汕头市财政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汕头市税务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汕头市邮政管理局、汕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汕头市总工会、共青团汕头市委员会、汕头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底31日止。

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包括什么情况?
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包括残疾人自主创业和残疾人灵活就业。
残疾人自主创业,是指残疾人通过创办经济实体、社会组织等形式实现就业。包括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成立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成立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自主创业。
残疾人灵活就业,是指具有我市户籍(或取得汕头市居住证)的残疾人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实现就业。包括从事家庭副业、家政服务、修理装配、便民理发、绿化保洁、推拿理疗等;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灵活就业。
落实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提供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
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有帮扶
《实施办法》提出,为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合理便利和优先照顾、为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鼓励残疾人灵活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劳动力、支持重点对象和互联网+创业、落实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提供支持保障和就业服务。
其中,在为残疾人自主创业提供金融扶持和资金补贴方面,所提供的补贴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贫小额信贷、一次性创业资助、求职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鼓励残疾人优秀创业项目积极参加广东省“众创杯”等残疾人公益赛等。
在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劳动力方面,《实施办法》提到:通过企业吸纳社会保险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实施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等提供补贴。
本信息来自汕头橄榄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