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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黄河路(嵩山路-泰山路)两座人行天桥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问题1 | 根据:1、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8部委第2号令) 第十四条 凡是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都应被允许参加投标。 招标人不得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1]3018号 一、适用范围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工期不超过12个月、技术相对简单、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小型项目,其施工招标文件应当根据《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项目,其招标文件应当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 请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备案机关对照,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是否符合以上规定?是不懂还是故意的?还是另有企图? |
回答 | 1、本项目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2、按《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本项目工程规模为桥梁工程中型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