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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中泰立交桥地面层路网升级改造工程(珠港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问题1 | 请问投标时是否只需要牵头人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参加投标? |
回答 | 按招标文件第9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2要求“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问题2 |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荣誉与奖项中设计奖项规定“2016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获得市政类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每项得2分?!? 2016年全国范围内只有湖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辽宁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苏省、甘肃省、北京市及少数省市进行了省级优秀奖的评奖。且大多数是在公示期,尚未获得实物证书。连项目所在地的广东省2016年都未进行评奖。该条款有很强烈的排他性。 故为了避免嫌疑,建议招标方将获奖时间放松自2015年至今,彰显公平公正。 |
回答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荣誉与奖项中设计奖项规定“2016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获得市政类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每项得2分。”修改为“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获得2015年度起至今市政类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每项得2分?!?。 |
问题3 | 请问招标人,招标代理: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施工奖项部分:2016 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承建的市政类项目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为4分。2016 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承建的市政类项目获得过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每项得 4 分,本项最高为 8 分 该条款是否有排斥其它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该条款是否直接指明或者照顾2016年至今获得过两个全国市政类的金杯奖以及获得省级奖项的企业,直接默许这些企业中标?如果这样,公平,公正谈何说起? |
回答 |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荣誉与奖项中施工奖项规定“2016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承建的市政类项目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为4分;2016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承建的市政类项目获得过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每项得4分,本项最高为8分?!毙薷奈巴侗耆耍ɑ蛄咸迨┕し剑┏薪ǖ氖姓嘞钅炕竦?015年度起至今省级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为4分;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承建的市政类项目获得2015年度起至今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每项得4分,本项最高为8分?!薄?/td> |
问题4 | 质疑: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荣誉与奖项中设计奖项规定“2016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获得市政类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每项得2分?!? 2016年全国范围内只有湖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辽宁省、湖南省、吉林省、江苏省、甘肃省、北京市及少数省市进行了省级优秀奖的评奖。且大多数是在公示期,尚未获得实物证书。连项目所在地的广东省2016年都未进行评奖。该条款有很强烈的排他性。 故为了避免嫌疑,建议招标方将获奖时间放松自2015年至今,彰显公平公正。 |
回答 | 按“汕建交(2017)25-2”答复执行。 |
问题5 | 评标办法2.2.3(2)2016 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获得市政类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每项得2分。 因2016年评优大部分城市都没有公示评优结果,为公平起见,建议改为“2015 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获得市政类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每项得2分?!?/td> |
回答 | 按“汕建交(2017)25-2”答复执行。 |
问题6 |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2.3荣誉与奖项中设计奖项规定“2016年至今获得市政类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每项得2分” 质疑:该条款以不合理的奖项评分设置门槛,很明显的在排斥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公平竞争,请行政监督部门明察,否则公平,公正,公开,从何见得? |
回答 | 按“汕建交(2017)25-2”答复执行。 |
问题7 | 1、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第2.2.3(2)中设计奖项与施工奖项这项中《2016年至今(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获得市政类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的(承建的市政类项目获得过省级奖项的、承建的市政类项目获得过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的)》,此项中2016年至今这时间是否有误,近五年的奖项可以算吗? 2、投标函中的工期日历天是否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的计划工期,即施工工期:180日这个填写? |
回答 | 1、按“汕建交(2017)25-2”答复执行。。 2、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建设工期”、“计划工期”、“合同工期”、“总工期”等要求统一修改为“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复后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图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后5日内完善相关设计文件?!蓖侗旰小肮て谌绽臁卑醋芄て谔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