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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潮南)
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施工
问题1 | 投标文件里面的证件可否用扫描件? |
回答 | 可以。 |
问题2 | 此项目从施工工艺要求安全符合建筑施工三级标准,为何设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有哪些监管部门可以投诉? |
回答 | 根据项目规模,投标合格条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以下调整: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施工企业; |
问题3 | 该项目建筑规模为:建设一栋9层业务技术用房(含附属用房),并配套建设一层半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14412平方米。 质疑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可承包范围:(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而就该项目的建筑规模,用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就完全能符合及承接该工程, 质疑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二○○七年七月四日发布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文件规定,二级房屋建筑工程建造师可承接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25层以内,建筑物高度:100米以内,单跨跨度:30米以内,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内,建筑群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以内,用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也能承接管理该工程。 该项目设置的资质级别和建造师级别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
回答 | 根据项目规模,投标合格条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以下调整: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本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施工企业;2、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建造师; |
问题4 | 根据招标公告投标人必须具备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施工企业;但是根据根据汕府办[2015]80号文规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只是作为增加其作为入围正式投标人的机会;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实施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制度的通知 (汕住建通〔2016〕3号) 所有建筑业施工企业均可自愿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设置地方壁垒,为什么本项目要设置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是否人为设置地方壁垒排斥外来施工企业?招标人不要用“按招标文件执行”搪塞投标人跟评标专家,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
回答 | 见汕潮南公资交建[2017]021-3的答复。 |
问题5 | 你好,原件需提供汕头诚信截图吗? |
回答 | 需要提供。 |
问题6 | 投标文件可否用订书机装订 |
回答 | 可以。 |
问题7 | 招标文件中第16页和第23页中提到的核查原件中,前后矛盾,23页中提到要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文件,是否提供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
问题8 |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6页的1.9.1的“踏勘现场”的内容要求是“不组织”,而在第23页的2.1.3的”原件核对“中有“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请问是否要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如需要提供,请问怎么提供?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
问题9 | 招标文件第23页原件核对中的现场踏勘证明材料指的是什么?需要怎么提供?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
问题10 | 招标文件第16页跟第23页的原件核对内容不一致,银行保函是放在投标文件袋中还是原件袋中?现场踏勘证明材料是什么? |
回答 | 银行保函放在原件袋中。不需要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 |
问题11 | 你好!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2.1.3“原件核对”里“现场踏勘证明材料”是指什么?招标文件中指明不组织现场踏勘,也没明确现场踏勘时间,现场踏勘证明材料需提供什么?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
问题12 | 投标文件中原件资料需要增加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吗?招标方不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证明材料如何获?。空斜晡募幸裁挥忻魅废殖√た笔奔?。 |
回答 | 不需要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