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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公告公布 (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华侨公园改造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问题1 | 1.本项目是对勘察设计进行招标工作,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商务部分”只对设计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加分,请问分值设置是否合理? 2.“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报价部分”扣分基值应以哪个为准? |
回答 | 1.本项目勘察工作允许分包,评分按招标文件执行。 2.“报价部分”扣分值以报价得分公式为准。 |
问题2 | 1、根据招标文件第16页,“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保证金、开户许可证,隶属关系(若有)、没有办理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若有)原件及各评分得分点材料的相关资料等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而招标文件第21-22页评分要求里面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其他条款:投标人业绩、企业荣誉及各专业负责人又明确说明“以提供各证明材料复印件”为依据 ①以上两点相互矛盾,请问是否可以明确需要原件的材料有哪些?“各评分得分点材料”原件是否可以按招标文件第21-22页评分要求来准备? ②请问资格审查资料、开户许可证等原件,联合体成员方是否需要提供? |
回答 | 1、问题①:招标文件第23页已有备注,按招标文件执行;问题②:按招标文件第4页第1.4.1条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中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资料原件由联合体任一设计单位提供,其他原件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开户许可证,隶属关系(若有)、没有办理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若有)原件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招标文件第21-22页商务部分评分增加条款号“2.2.4(1)”。 |
问题3 | 因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本项目重新开展勘察设计招标;若今后设计理念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如何计取设计费? |
回答 | 今后可能设计理念和建设规模发生变化时,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要求和工作安排,项目设计费结算按下列方计算:以经财政部门结算审核的工程建安结算价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并按中标下浮率结算(其中设计费:①专业调整系数按1.0计,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按0.85计,附加调整系数按1.0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