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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澄海)
汕头市澄海区莱南路南侧、凤新一路西侧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2014.07.04)
公告编号 | / | 工程编号 | HSGCZB201455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莱南路南侧、凤新一路西侧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设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澄发改[2014]23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林先生、金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5860171、85861273 |
工程地点 | 澄海区莱南路南侧、凤新一路西侧片区 | ||
建设规模 | 1、凤新一路长约275.9米,宽30米。2、莱南路长约256.8米,宽16米;18米区间路长约238.6米,宽18米;18米桥涵长约35米,宽18米;莱南路北侧规划挡土墙长约240米;蓬江东路临时挡土墙长约300米。3、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桥涵、挡土墙、交通、绿化、照明等工程。4、项目建设投资估算2217.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93.05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财政资金100% | ||
招标内容 | 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合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资质。2、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要求在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3年);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 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2、投标人开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3、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下载填写《投标报名申请表》;4、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三、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五、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澄海区交易中心 | ||
购买时间 | 2014-7-7 9:00 ~ 2014-7-11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蓬岭路建设大厦附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4.7.4 |
- 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