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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阳)
省道234线潮阳新宫至海门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2014.12.31)
公告编号 | 潮阳建交(2014)16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省道234线潮阳新宫至海门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交函[2014]378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吴先生、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712272,0754-86323366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 | ||
建设规模 | 项目起点位于潮阳区城南街道的新宫直路和东山大道平交口,桩号k55+611,途经海门镇区,终点于海门潮阳港区大门口,桩号k68+110,路线长12.499km,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路面改造,设计速度采用30km/h,在保持现有路线、路基不变的情况下,对路面、桥梁、涵洞、绿化等进行改造及完善排水系统等。项目投资估算建安造价为7093.34万元、施工阶段监理费为212.8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设计施工招标设1个合同段,项目里程内公路工程(含路面、桥梁、涵洞、绿化等进行改造及完善排水系统等)的工程施工监理.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凡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广东省外企业须具有公路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2. 本项目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交通部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公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内容为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公路工程)的资格证书(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原件备查)于 2015年1月4日至 2015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的时间安排以汕头市建设网公布的时间表为准。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潮阳区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4.12.31 |
日程安排
提交书面答疑截止时间 | 2015-01-13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5-01-16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5-01-29 10:3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5-1-29 9:0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5-1-29 10:30 |
- 汕头市潮阳区公路局
- 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