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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华新住宅区住宅楼(瑞华园)
招标公告 (2015.01.23)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5)05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501230101 |
工程名称 | 华新住宅区住宅楼(瑞华园)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招函[2014]7号、[2011]汕规建字第1/024号 | ||
招标人 | 汕头华新经济发展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公司 | ||
联系人 | 丁工、马工 | 联系电话 | 0754-82481558、0754-88860978 |
工程地点 | 月浦南生活区 | ||
建设规模 | 位于月浦南生活区的华新住宅区瑞华园第二、三期项目建设规模为8幢6层和1幢12层、1幢16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67072.66平方米,其中:①计容建筑面积52884.92平方米(含物业用房69.75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173.85平方米、商铺731.46平方米、车库1964.97平方米、消防控制室23.27平方米);②公共活动架空层879.03平方米;③地下室13308.71平方米(多层人防地下室7521.08平方米)。工程招标控制价:178341967.06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自筹100% | ||
招标内容 | 按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汕头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11]汕规建字第1/024号)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汕设审(建)2014083]的工程设计图纸内容和经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造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桩基础、基坑围护、土建、水电安装、消防、人防地下室、电梯安装、装饰装修、高压电气、发电机、弱电安装及室内外配套等工程。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①或②的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①指按建设部2001年7月1日起实施的资质标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3567万元;②指按住建部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资质标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告知函中落款时间为截止投标之日前2个月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1 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七、递交投标文件、抽签会及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拟派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1-23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5-01-30 11: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5-02-03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5-2-5 11: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5-2-13 8: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5-2-13 10:30 |
- 汕头华新经济发展总公司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