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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泥集中处置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邀标公告 (2015.04.15)
公告编号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504150101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泥集中处置工程一期项目勘察设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招函【2015】1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蔡先生、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13902770706、0754-88857878 |
工程地点 | 金平区雷打特种废弃物处置中心南侧 | ||
建设规模 | 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为300t/d的污泥干化焚烧处理生产线,污泥含水率从82.258%干化至40%后送入流化床锅炉内焚烧处理。污泥处置项目包括湿污泥接收与输送、污泥干化系统、干污泥的输送和暂存、焚烧系统、蒸汽供应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电气、给排水、仪表与控制系统、消防系统、除臭系统、通风系统、土建、污水处理等。项目总投资12439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自筹100% | ||
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方案设计、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勘察设计服务、竣工验收服务及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勘察及设计资质要求,勘察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设计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执业资格。2、根据汕检会[2013]1 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内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在“过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一方为设计单位,另一方为勘察单位,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邀标单位名称 | 1 .广西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2 .广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 |||
3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4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5 .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4-15 |
- 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