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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澄海)
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虎篮片区蔬菜基地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2015.04.17)
公告编号 | / | 工程编号 | HSGCZB201522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虎篮片区蔬菜基地工程项目 | ||
立项批文文号 | 澄发改函【2015】1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人民政府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澄海区建筑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黄先生、郭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5742052、8586127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虎篮片。 | ||
建设规模 | 建设设施化蔬菜基地326亩,配套PVC喷灌等设施设备;招标控制价1990614.68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澄发改函【2015】1号)的核准意见及汕头市澄海区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永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预14056)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下载。 五、开标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同时到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澄海区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4-17 |
日程安排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 2015-4-17 11:07:00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5-04-24 11: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5-04-30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5-4-30 17:00:00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5-05-05 17: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5-5-11 08:30 -- 09:30 |
评标开标 | 2015-5-11 09:30 |
- 汕头市澄海区莲上镇人民政府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