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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安居北路(金凤路-西港河西岸)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2015.05.27)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5)35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50527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安居北路(金凤路-西港河西岸)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设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5]8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新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黄先生、柯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25018、0754-86863300 |
工程地点 | 东起大港河,北至金凤西路;工程一期为保障房周边支路至安居路。 | ||
建设规模 | 长465米,路宽34米,工程估算总投资约2377万元。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安居北路(金凤路-西港河西岸)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招标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服务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内容为查询对象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合格条件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含5家)时,所有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报名合格条件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则需重新组织招标。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2、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①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在线填报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④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复印件(加盖注册执业章);⑤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⑥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的证明材料(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网页中打印投标人“进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料,并加盖公章)。五、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六、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日报、广东建设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发布。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购买时间 | 2015-6-1 9:30 ~ 2015-6-5 16:3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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