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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南)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2015.10.28)
公告编号 | 汕潮南建交(2015)23 | 工程编号 | CN2015102802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项目监理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14]74号、汕市发改招函[2014]88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城市建设监理公司 | ||
设计单位 | 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潮汕水电勘察公司 | ||
联系人 | 张工、马主 | 联系电话 | 0754-88910188-809、0754-87918784 |
工程地点 | 潮南区胪岗镇泗黄村省道洋 | ||
建设规模 | 1幢6层,总建筑面积7805.94平方米。工程造价17317665.82元,监理费约47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项目施工阶段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全过程的投资控制、工程量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协助招标人对设备材料采购的检验及监制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投标人已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3、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4、拟任主要监理人员人数最低配备6人(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应为房屋建筑专业,机电安装专业、给排水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安全监理员等,专业以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专业为准)。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开标之日前2个月内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可在汕头市建设网在线填报或下载,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2、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副本;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报名时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A4纸)并每页加盖公章,原件交验。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且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四、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五、投标申请人报名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建设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民营经济报》。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潮南区交易中心 | ||
购买时间 | 2015-10-30 9:30 ~ 2015-11-5 16:3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潮南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潮南区峡山街道嘉盛商贸城7幢)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10.28 |
- 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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