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至
邀标公告(潮阳)
(D)区厂房
邀标公告 (2015.12.02)
公告编号 | 工程编号 | / | |
工程名称 | (D)区厂房 | ||
立项批文文号 | 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513-51-03-004772 | ||
招标人 | 汕头市德庆废弃机电产品拆解利用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林工、陈工、陈仁伟 | 联系电话 | 15989813026、13416147647、13502920113 |
工程地点 | 贵屿镇华美居委南科寮洋坊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第1标段:建设(D)区塑料厂房1#-15#框架结构四层,总建筑面积85238.10m2,工程预算造价191575497.36元。 第2标段:建设(D)区通用厂房1#-7#框架结构五层,总建筑面积49251.44m2,工程预算造价94106452.23元。 第3标段:建设(D)区厂房配套,包括室外排水及化粪池、道路、地下消防水池、临时道路、室外给水管安装、室外消火栓干管安装、变压器台等,工程预算造价15737749.70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自筹100%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和审图机构审查合格的项目合格书(潮设审【2015】011号)的施工设计图纸及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委托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的工程预算书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第1标段、第2标段、第3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第1标段和第2标段的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第3标段的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在广东省住建厅“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在广东省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完成录入手续和“进粤人员情况”中体现拟派注册建造师通过数据规范检查网页截图)。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开标之日前2个月内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审查。 三、本工程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A4纸)应加盖公章,原件交验。 五、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建造师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报名签到,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接受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 12月7 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七、报名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潮阳区交易中心 | ||
邀标单位名称 | 1 .第1标段:广东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新潮建设有限公司、广东金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2 .第2标段:广东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新潮建设有限公司、广东金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3 .第3标段:广东顺通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新潮建设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建筑工程公司 | |||
4 .第一标段:广东顺通建设有限公司;第二标段:广东新潮建设有限公司;第三标段:汕头市潮阳区贵屿建筑工程公司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12.02 |
- 汕头市德庆废弃机电产品拆解利用有限公司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