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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安居北路(金凤路-西港河西岸)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2015.12.30)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5)116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512300102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安居北路(金凤路-西港河西岸)道路及配套(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2015]71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 ||
联系人 | 黄工、宋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25018 0754-86863300 |
工程地点 | 东起大港河,北至金凤西路;工程一期为保障房周边支路至安居路。 | ||
建设规模 | 道路长度460米,宽度34米。建设内容:道路、交通、排水、照明及绿化。招标控制价为21,390,454.47元,,监理费控制价为423,047.27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设计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汕卫设审(政) 2015025)的施工设计图纸和经市财政局审批(汕市财审函〔2015〕204号)的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的工程预算书范围内的工程(包括道路、排水、交通、照明、绿化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本工程拟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在该企业注册;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总监;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内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1.投标申请报名表(须在汕头建筑信息网在线填写,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5. 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6.《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以上所有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原件随带以备校对。7. 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将一律拒绝报名:(1)报名资料不符合要求;(2)未能提供原件核对的;(3)资料和证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5家(含5家)时,所有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符合报名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与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一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5个工作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五、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均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进行核对,任何不真实的资料将被视为缺乏诚实信用的行为,从而导致该企业被拒绝成为投标人或参加投标的责任和损失由该企业承担。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购买时间 | 2016-1-4 9:00 ~ 2016-1-8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11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5-12-30 |
-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