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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勘察设计
邀标公告 (2016.03.09)
公告编号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603090101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厂区)项目勘察设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2016]53号 | ||
招标人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马工、吴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827726、0754-8869076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新溪镇外砂河与中山东路交叉处东南侧 | ||
建设规模 | 建设处理规模6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一座,项目用地面积37159.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9685万元。勘察招标控制价为145.81万元,设计招标控制价583.74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企业自筹、银行贷款 | ||
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咨询(设计阶段、施工阶段)。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1、工程勘察(包1):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以上(含甲级)勘察资质。2、工程设计(包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3、投标人须受到招标人邀请的勘察设计单位。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经企业所在地(区、县以上)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对象包括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告知函中落款时间为截止投标之日前2个月开具均有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为准)。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邀标单位名称 | 1 .工程勘察①(包1):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 ||
2 .工程勘察②(包1):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 |||
3 .工程勘察③(包1):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 |||
4 .工程设计①(包2):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5 .工程设计②(包2):武汉市给排水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
6 .工程设计③(包2):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7 .工程勘察(包1):汕头市建筑设计院;工程设计(包2):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6-3-9 |
-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海外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