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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阳)
201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项目-温室工程
招标公告 (2016.07.04)
公告编号 | 潮阳建交(2016)10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201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五位一体”示范基地项目-温室工程 |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2016】19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江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 | ||
联系人 | 谢先生、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3397988、0754-86565098 |
工程地点 | 潮阳区金灶镇玉路村 | ||
建设规模 | 完善400亩示范基地水、电、路、渠等现代农田设施建设,新建30亩经济型温室,配套建设30亩水肥一体化喷滴灌设施,建设1个信息化系统。工程预算造价2211054.32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河南省豫北水利勘测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内容和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委托汕头市粤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审批的工程预算审核造价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 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主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根据粤水建管[2010]247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企业及拟派建造师须在投标前已完成录入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管理信息手续,并通过终审。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均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施工招标的管理办法(粤水建管〔2012〕163号)》的有关规定,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四、不设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 五、招标文件、相关图纸、预算造价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gov.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潮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月 日(详见招标投标时间表,下同)。 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民营经济报》。 八、递交投标文件、抽签会及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拟派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潮阳区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潮阳区农业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716500 |
项目核准部门 |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潮阳区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6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6.07.04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6-07-08 11: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6-07-11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6-7-12 17:00:00 |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 2016-07-22 11: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6-7-27 9:30 -- 10:30 |
评标开标 | 2016-7-27 10:30 |
- 汕头市江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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