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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国道324线礐石大桥至红旗岭路段路面改造地方配套工程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2017.04.10)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7)42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704100101 |
工程名称 | 国道324线礐石大桥至红旗岭路段路面改造地方配套工程初步勘察及初步设计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濠发规预[ 2017] 7 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公路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王工、郭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616615、85861273 |
工程地点 | 项目起点为礐石大桥南岸高架桥,桩号为K539+327 ,终点为红旗岭,桩号为K543+601。 | ||
建设规模 | 项目起点为礐石大桥南岸高架桥,桩号为K539+327 ,终点为红旗岭,桩号为K543+601,路线全长4.274公里(含磊口大桥),按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改造配套工程,设计速度60km/h ,路基宽度维持现状宽度不变为52(46-75)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非机动车道(辅道)路面,整治挖方路段上边坡和土路肩,更换分隔带路缘石,将人行道改造为简化绿道,改造路面排水系统、平交口、路灯,绿化补植,完善交通安全设施等。项目估算总投资11873.01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为9606.14 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 | ||
招标内容 | 本合同段里程内初测、初设及后续服务。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或以上)资质,③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体系》名录中,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的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根据粤交基函[2015]1556号文和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内容为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其它查询对象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二、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1、投标申请报名表,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stjs.org.cn/)在线填写并打印、签章;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复印件。三、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少于5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四、拟采用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Ⅰ。五、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政府门户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8674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濠江区发展规划局 | 联系电话 | 0754-87381441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购买时间 | 2017-4-17 9:00 ~ 2017-4-21 17:00 | ||
购买地点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7-4-10 |
- 汕头市公路局
-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