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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阳)
汕头市潮阳城区北干渠东段及护城河北段污水收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2017.09.08)
公告编号 | 潮阳建交(2017)24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城区北干渠东段及护城河北段污水收集工程监理 |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投[2016]19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2962993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 | ||
建设规模 | 城区北干渠东段,即护城河东岸至练江水闸段,工程内容有北干渠北侧合流管、北干渠南侧截污管、4#污水提升泵站(4.0万立方米/日)、河道两岸挡土墙以及河道清淤整治;护城河北段,即城北四路北段,工程内容有护城河两侧截污干管、护城河东岸合流干管、3#合流泵站(雨水13.5立方米/秒、污水2.4万立方米/日);截污管网总长15.51千米,污水收集管网管径为DN600-DN1200。项目估算总投资27760万元,本项目监理费暂定参考价为417.91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财政资金 | ||
招标内容 | 本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控制,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2.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范围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开具有效,查询期限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近三年,须含公告之日);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在该企业注册;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及拟投入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三、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五、投标时必须由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项目投标代表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潮阳区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局、汕头市潮阳区检察院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65、0754-8389001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7-9-8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7-09-12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7-09-14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7-9-15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2017-9-29 9:00 |
递交标书 | 2017-9-30 9:0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7-9-30 10:00 |
- 汕头市潮阳区污水处理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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