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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及设备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17.11.07)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7)140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71107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及设备配套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金发改投预[2017]8号/汕金发改函[2017]52号/汕金发改函[2017]54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李工/陈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318205/0754-88166891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金平区金新路109号 | ||
建设规模 | 以构建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进行硬件建设,占地面积约2527 ㎡,建筑面积约13162 ㎡,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2013㎡,附属楼建筑面积为1149 ㎡。本次拟对综合楼部分楼层和附属楼进行装修改造,总改造面积为10419 ㎡,其中综合楼改造面积为9270 ㎡,附属楼改造面积为1149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099.43万元,其中:①建安费4262.97万元(包含工程费2397.32万元,设备安装费1925.65万元;不包含救护车购置费60万元);②其他费用443.22万元(包含勘察设计费155.16万元);③设备费5209.00万元(包含医疗设备购置费);④预备费124.24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升级改造金平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设置病床205 张;改扩建内容包括现有用房重新布局,对空置用房进行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消防配套等,其中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消防改造工程、弱电系统建设工程(包括安防系统、智能停车系统、现代医院信息系统、医院专用系统工程等)、医院气体管道系统工程、电梯工程、设备工程。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的设计资质;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且在投标之日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拟派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本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5、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各设计专业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7、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及拟派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期限为本项目公告之日起近三年)。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建设信息网和《广东建设报》。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会时,必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与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二》同时准时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中山路213号汕头住建大楼11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13266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307646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金平区监察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643812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7.11.7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7-11-14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7-11-16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7-11-17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2017-11-30 9:00 |
递交标书 | 2017-12-1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7-12-1 10:00 |
- 汕头市金平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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