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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阳)
汕头市潮阳区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18.07.09)
公告编号 | 汕潮阳公资交建(2018)13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投[2018]22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陈先生/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4-83825823/0754-88999860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 |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建设于汕头市潮阳区金浦、海门、和平、贵屿、河溪、西胪、关埠、金灶8个镇街辖区内,规划对该范围内25个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进行整改,其中11个整体搬迁,14个就地封场。整体搬迁主要内容为:整体搬迁工程、生态修复工程、环境监测工程;就地封场主要内容为:垃圾堆体整形工程、覆盖工程、填埋气收集导排工程、渗沥液收集导排工程、雨水导排工程、覆绿工程、环境?;び牖肪臣嗖夤こ獭⑵渌涮咨枋┘肮霉こ?。整体搬迁及就地封场存量垃圾102.6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9719.84万元,其中:工程费8054.6万元,勘察费为80.55万元,设计费为251.11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财政拨款及上级专项补助 | ||
招标内容 | 汕头市潮阳区镇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整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内的岩土勘察、测量工作)、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安装、包调试、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人(包含联合体中每个省外的联合体成员)及其拟派建造师和勘察设计负责人均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人员资质要求:(1)拟派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职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的在职职工);(2)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给水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由非牵头单位提供)。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联合体投标,须分别提供)。 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本公告附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3家,需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联合体各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6.拟派建造师、拟派勘察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赫斜晡募哉斜旯娣⒉贾掌鹂稍凇吧峭方ㄖ畔⑼?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 下载, 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潮阳区棉西路住建局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联合体投标以牵头人为准)拟派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拟派建造师)及拟派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到场递交标书;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携带该原件到开标地点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查(施工企业可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确保该复印件上的二维码清晰并可扫描查询企业资质情况),否则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区建设局主楼二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局、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65、0754-8389001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8-7-9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8-07-14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8-07-17 17: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8-7-18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2018-8-1 9:00 |
递交标书 | 2018-8-2 9:0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8-8-2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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