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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海滨路提速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2018.08.27)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8)63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808270101 |
工程名称 | 海滨路提速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2018】48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朱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729092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海滨路(西堤路-金环路) | ||
建设规模 | 工程规模及内容:海滨路(西堤路—金环路)道路全长约4.8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1米,拟改造路段的道路中心线原则上以现状道路中心线为准。主要内容包括: 1、博爱路人行天桥,位于博爱路中线以西约40米,钢桁架结构,主桥跨度25米,主桥总宽5.1米,净宽4.5米,桥下限高≥5.5米,两侧设置电梯; 2、石炮台人行天桥,位于石炮台人行过街路口以东约25米,钢桁架结构,主桥跨度为32.8米;主桥总宽5.1米,净宽4.5米,桥下限高≥5.5米,两侧设置电梯; 3、龙眼南路人行天桥,位于龙眼南路中线以东约42米,钢桁架结构,主桥跨度为31.5米;主桥总宽5.1米,净宽4.5米,桥下限高≥5.5米,两侧设置电梯; 4、路口改造等配套工程。 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296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2245万元,其他费用503万元,预备费220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海滨路提速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其中: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检测、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编制结算。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公示平台”;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组成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拟派施工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2)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路桥或道桥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 ||
发布媒体 | |||
交易场所 | 市中山路213号汕头市建委大楼11楼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1516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8-8-27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8-08-30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8-09-03 12: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8-9-3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8-9-18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8-9-18 10:00 |
-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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