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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海滨路(金环路-新兴路)北侧步行道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招标公告 (2020.01.17)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20)15 工程编号 440500202001170103
工程名称 汕头市海滨路(金环路-新兴路)北侧步行道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EPC)
立项批文文号 汕市发改投【2020】5号
招标人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方案(深度达到初步设计)设计单位: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王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4-88566352、87123068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汕头市海滨路(金环路-新兴路)。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汕头市海滨路,主要建设内容:对海滨路(金环路一新兴路)北侧步行道景观进行升级改造,总改造长度约268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更换铺装,完善慢行系统,景观绿化提升改造以及自行车栏杆设施更换等。项目总投资8149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64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85万元,预备费533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其它:项目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招标内容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审、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应从大系统着眼,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常规专业包及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2.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①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②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4.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必须以施工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 3 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 3 到 20 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 20 家、少于 50 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 20 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 50 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 50 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 20 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一式二份)和《投标人递交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六、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发布媒体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56218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75115
监察部门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12388
信息发布时间 2020-1-17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20-01-22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20-2-3 17:0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2020-2-21 8:30 -- 10:00
评标开标 2020-2-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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