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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潮阳)
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0.05.22)
公告编号 |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0】15号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投[2020]27号、潮阳发改投[2020]32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初步设计)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李先生/余工 | 联系电话 | 0754-83848812/0754-8729668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城区东山大道 | ||
建设规模 | 该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城区东山大道,北起东山大道与环市东路北段交叉口,南至东山大道至城南一路交叉口,全长3800米。建设面积约7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路口等的优化,道路两侧建筑立面的美化和灯光氛围的营造。项目概算总投资6026.3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4737.16万元,设计费156万元,监理费115.19万元,预备费547.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0.12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包括东山大道(G324国道至潮海路)环境提升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拟派负责人要求:①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②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办法。四、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五、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六、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发布公告媒体: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65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5-22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0-06-01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0-6-3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0-6-18 9:0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0-6-18 9:00 |
-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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