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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龙湖区万吉工业区珠峰路(万吉北街-龙江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0.06.12)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20)80 | 工程编号 | 440500202006120101 |
工程名称 | 龙湖区万吉工业区珠峰路(万吉北街-龙江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招[2020]2号、汕龙发预[2020]3号、汕龙发复[2020]35号 | ||
招标人 |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海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69076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万吉工业区内 | ||
建设规模 | 龙湖区万吉工业区珠峰路(万吉北街-龙江路)道路建设工程设计起点为万吉北街与珠峰路交叉口现状珠峰路断头处,设计终点为龙江路与珠峰路交叉口,主要包含新建道路长度为730.697m,道路设计宽度为25m(4.75m人行道+15.5m车行道+4.75m人行道),起点接顺现状珠峰路,终点接顺现状龙江路,总建筑面积约25138㎡;拉通海河路(道路长度195m,道路宽度24.5m),万吉北西二街(道路长度87m,道路宽度20m),按规划线型建设。本工程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5676.30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3088.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87.08万元,基本预备费420.47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财政资金。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并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职工)。5.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 需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单独或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三、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办法。 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七、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6-12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0-06-16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0-6-18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0-7-3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0-7-3 10:00 |
-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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