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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高新区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5G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2020.06.16)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20)83 工程编号 440500202006160101
工程名称 汕头高新区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5G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立项批文文号 汕高经[2020]5号
招标人 汕头高新区科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单位: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汕头市粤东勘察工程院
联系人 许工、杨工 联系电话 0754-87290928、0754-88081620
工程地点 位于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核心区)内,毗邻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南校区,北抵纬一路,南接金凤西路,西至经一路,东至经七路(暂定名)
建设规模 汕头高新区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5G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一期)建设范围,共5条道路,其中纬一路、经六路为片区主路;纬二路、经四路、经五路为片区次路,一期道路总长度为4302m;道路宽度35m、24m,包含1座箱涵,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线工程、通信管线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27227.60 万元。其中工程费为21750.52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60.22 万元,预备费2016.86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其中: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 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审、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常规专业包及与本项目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系统专业和其他特殊工程的设计。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的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及项目交付使用等。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职工, 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没有在建记录。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职工, 提供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加盖公章)同时准时到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362525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 0754-88463434
监察部门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室 联系电话 0754-88166984
信息发布时间 2020-6-16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20-06-19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20-6-22 17:0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2020-7-6 8:30 -- 10:00
评标开标 2020-7-6 10:00
下载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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