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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泰山路市政道路配套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0.09.28)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20)183 工程编号 440500202009280102
工程名称 泰山路市政道路配套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项目EPC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 汕龙发复〔2020〕136号
招标人 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辛先生、纪女士 联系电话 0754-88839433、0754-82775583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汕头市泰山路北延渔州路以北和泰山路南段
建设规模 (一)于渔州路北侧,汕昆高速桥下新建一座一体化提水泵站;泵站北侧将现状管道截断并新增43米DN800Ⅲ级钢筋混凝土管;泵站南侧出水管新增27米D820*9无缝钢管,接入现状排水压力管道。(二)泰山路北延段K0+240桩号处截断现状压力管道,并新增消能井一座,新增43米DN8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道,管道两端各配设排水检查井。(三)将泵站设计范围内的渔洲路路口改造为沥青路面,改造长度23.5m,改造面积161.3平方米,并将泵站周围改造为绿地,绿化面积333.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04.2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为480.81万元,工程其他费为94.69万元,预备费为28.78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其它:财政资金
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工作、配合完成施工图预算财审、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应从大系统着眼,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及现有系统的衔接。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3.①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需提供近半年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三、拟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http://www.shantou.gov.cn/ggzyjy/)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上述网站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上述网站下载。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单位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73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393
监察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88263673
信息发布时间 2020-9-28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20-10-10 17:00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2020-10-12 17:00:00
专家抽取时间
递交标书 2020-10-27 8:30 -- 10:00
评标开标 2020-10-27 10:00
下载相关文件
  • 汕头市龙湖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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