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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二期校区(南校区)建设项目(第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2020.11.10)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011100206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二期校区(南校区)建设项目(第二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函[2019]2号、汕市发改投预[2019]2号、汕市发改投[2020]107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铨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初步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
勘察单位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
联系人 | 陈工、肖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66353、87264768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大学路南侧的中以(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之中 | ||
建设规模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行政楼、教学楼、图书馆、报告厅、教学实验楼(部分实验室不含室内装修),科研实验楼(清水楼)、垃圾房及污水处理机房等其他配套用房,总占地面积187550.00m²,总建筑面积120253.68m²,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25823.06m²,地上建筑面积94430.62m²。项目概算总投资81290.4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71723.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96.12万元,预备费3870.97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省财政按项目立项投资总额的80%安排资金,汕头市财政负责20% | ||
招标内容 |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投资优化、专家咨询和评审、设计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完成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含专项工程,如:防雷、消防、人防(如有)等]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并以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会专家组意见、设计咨询意见、体育工艺咨询意见为依据优化方案推进施工图设计工作。2.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2、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①项目负责人资格:应具有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②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5.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的,须由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单独或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 3 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 3 到 20 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 20 家、少于 50 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 20 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 50 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 50 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 20 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1.评标办法:“评定分离”办法2.定标方法:采用集体议事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c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11-10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0-11-11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0-11-13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0-11-30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0-11-30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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