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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中心城区现状市政设施品质提升(十五条道路步道)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2020.11.12)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011120207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中心城区现状市政设施品质提升(十五条道路步道)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20]104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市政工程维修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初步设计单位: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朱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080038 |
工程地点 | 位于汕头市中心城区 | ||
建设规模 | 外马路(招商路-新陵路)、大华路(海滨路-金砂路)、公园路(跃进路-月眉路)、迎春路(月眉路-大华路)、跃进路(招商路-新兴路)、利安路(海滨路-中山路)、新兴路(外马路-中山路)、红领巾路(大华路-东厦路)、石炮台西侧路(海滨路-红领巾路)、月眉路(八角亭-迎春路)、龙眼南路(海滨路-中山路)、金新路(红领巾路-党校路)、金园路(金新路-金环路)、长平西路(汕樟路-金环路)、韩江路(天山路-泰山路)等15条道路步道零星维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坡道口改造约784处、坡道口止车柱安装约6272支、下沉式井座改造约3155座、树穴修整约900个、步道砖破损更换约19860平方米、步道石板2400 平方米、盲道调顺约2950平方米、二排树迁移及废旧电杆电箱拆除等,总改造步道面积约32875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278.1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809.44万元、其他费用299.94万元(含施工图设计费49.64万元)、预备费168.75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1.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工作所需的检测、专家咨询和评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配合竣工验收服务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并对初步设计缺陷(如有)进行修复完善。2.施工总承包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程照管、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包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3.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1)本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投标文件的则无需提供)(4)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11-12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0-11-16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0-11-18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0-12-2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0-12-2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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