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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鮀西路(大学路北侧-潮汕环线)改扩建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2020.11.24)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011240212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鮀西路(大学路北侧-潮汕环线)改扩建项目施工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投预[2020]34 号、汕市发改投[2020]110 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 ||
联系人 | 林工、姚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566353、0754-88575991 |
工程地点 | 项目位于莲塘工业园西部,建设范围从大学路北侧交叉口为起点,北上至潮汕环线为终点,道路长度1.35公里,规划宽度为35 米,为城市次干路。 | ||
建设规模 | 项目位于莲塘工业园西部建设范围从大学路北侧交叉口为起点, 北上至潮汕环线为终点。道路长度为1213.835米, 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 40km/h,道路宽35m,改造包括道路工程、 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 照明工程、 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1141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7019万元, 其他费用3853万元, 预备费用543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其它:其它: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核准(汕市发改投【2020】34 号)批复的规模,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并经广东省九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文件审图合格(审查号:粤九域 【2020】28 号)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财政局委托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内容(汕市财审函【2020】239号)。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拟派建造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建造师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评定分离”办法。四、拟采用定标方法:集体议事法。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七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和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11-24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0-11-28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0-11-30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0-12-14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0-12-14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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