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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龙东产业集聚区外砂片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1.01.15)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101150004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龙东产业集聚区外砂片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预[2020]32号、汕龙发复[2020]144号 | ||
招标人 | 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首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许工,庄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834252,0754-86323366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东部,外砂河西岸,外砂机场西北边 | ||
建设规模 | 龙东产业集聚区外砂片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位于汕头市龙湖区东部,外砂河西岸,外砂机场西北边。项目第一标段建设范围包括:南砂路、场地平整和公用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场地平整及基础设施配套等工程,不涉及征地拆迁迁坟等内容。第一标段项目的工程建安费用为9005.8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133.13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并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各项设计在满足当前相关国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做好与前期初步设计的衔接。2.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须取得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施工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职工)。5.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 需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单独或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三、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办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椋≡衲獠瓮兜墓こ滔钅?,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加盖公章)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同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
发布媒体 | 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1-15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1-01-18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1-1-20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1-2-5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1-2-5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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