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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2021.04.19)
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104190024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汕头高铁站枢纽一体化工程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市发改招函[2021]1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纪小姐、林工 | 联系电话 | 0754-87290928、0754-8856635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 | ||
建设规模 | 本工程范围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①C 部分:泰山路连接高架工程 在泰山长江路口西北侧,新建泰山路北往东上跨连接长江路高架桥的定向匝道;在南侧出站匝道与金泰立交衔接处,对金泰立交部分匝道进行拆除并改造,新建从汕头高铁站出站后往南沿泰山路进入金泰立交的定向匝道。② D部分:长江路高架工程 新建长江路(泰山路~纵一路)和长江路(韶山路~玉山路)部分高架道路。③ E部分:集散系统地面道路工程 新建长江路高架、集散系统高架(B部分)下方及与其衔接的地面道路。④ F部分:韶山路下立交工程 新建韶山路范围与东广场相连的地下第四层的轨道交通预留区间,新建韶山路下穿通道,并配套东广场上盖人行通廊和相关构筑物以及横四路(纵二路~韶山路)和横五路(纵三路~韶山路)。⑤ G部分:韶山路北段工程 对韶山路(长江路~横四路)、横二路(纵二路~韶山路)和横三路(纵三路~韶山路)进行全段改造。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170975.83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134061.0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5729.50万元,预备费11185.33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项目管理: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策划管理、报建报批、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2.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3.设计咨询;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编制;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6.环境监测费;7.地震安全性评价编制;8.水土保持方案编制;9.C部分水土保持监测;10.C部分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1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制(含压覆矿床资源查询);12.BIM技术应用(设计阶段)13.C部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14.D、E部分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15.F、G部分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16.深基坑专项论证;17.C部分工程监理。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以下其中一项或以上资质条件:1.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1.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1.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监理资质之一:①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①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岩土)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②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③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备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本工程允许以联合体的形式投标,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三、拟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联合体,则只需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核查证件原件资料〉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56218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75115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1238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1-4-19 |
日程安排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21-04-23 17: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21-4-25 17: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21-5-11 8:3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21-5-11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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