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发布时间:
至
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厂外截污管网(泰山路村居与利安路)工程
招标公告 (2010.04.22)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0]13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00422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厂外截污管网(泰山路村居与利安路)工程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环保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 | ||
勘察单位 |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 ||
联系人 | 林工 、李工 | 联系电话 | 0754-88821144 0754-82785616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区 | ||
建设规模 | 该工程包括泰山路(汕樟路-新津路)村居截污工程(包括闸室6座、污水检查井16座、截污管长2191米);利安路截污管道工程(包括污水检查井48座、截污管长1305米),月眉河清淤整治工程(包括建设堤坝100米、水闸2座、月眉河清淤量7.5万立方米),最大管径2米。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按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院的施工图及由汕头市铭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并经市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内容。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对投标单位要求:一、投标条件:1、本工程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2、拟派注册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一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做为牵头人,另一方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需明确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注册建造师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外来企业(含联合体成员)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在市建设局办理进汕年度备案手续且有效期满足本项目招投标要求。二、拟采用评标定标方法:优化“二次加权平均评标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四、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五、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20250331184754-thbgq-myfwd.jkgxm.cn/)下载,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六、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1楼(汕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手续: 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材料(若为投标联合体,则由牵头人出具);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 ||
发布媒体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0-4-22 |
日程安排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 2010-4-22 17:45:00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0-04-29 11: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0-05-04 11: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0-5-6 8: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0-5-14 9:0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0-5-14 10:00 |
- 汕头市环保局
-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