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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市交易中心)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修缮项目
招标公告 (2011.03.09)
公告编号 | 汕建交[2011]02 | 工程编号 | 440500201103090101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修缮项目 | ||
立项批文文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广东建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勘察单位 | /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电话 | 88866333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天山北路北侧春江大厦 | ||
建设规模 | 装饰装修面积9696平方米,工程预算造价约736万元。 |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财政投资60%, 自筹20%, 其它:20% | ||
招标内容 | 经汕头市财政局审核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书及广东建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 |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及消防专业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该证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2、拟派驻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专业资格为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含临时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的建造师。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能由二个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成,一方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作为牵头人,另一方具有消防专业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需明确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双方均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拟派驻的注册建造师注册单位应为牵头人。4、汕头市以外企业(含联合体成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取得汕头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汕头市外来企业年度备案证明》,且有效期应满足本次招标投标有效期限的需要。 | ||
发布媒体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11-3-9 |
日程安排
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 2011-3-9 17:00:00 |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 2011-03-15 11:00 |
招标人截止答复时间 | 2011-03-18 11:00 |
答疑公告公布时间 | 2011-3-21 8:00:00 |
专家抽取时间 | |
递交标书 | 2011-3-29 9:00 -- 10:00 |
评标开标 | 2011-3-29 10:00 |
-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