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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结果公示(市交易中心)

海滨路提速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公告编号 汕建交(2018)63 工程编号 440500201808270101
工程名称 海滨路提速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人 汕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4-88525018
招标代理机构 汕头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54-87290928
工程地点 汕头市海滨路(西堤路-金环路)
建设规模 工程规模及内容:海滨路(西堤路—金环路)道路全长约4.8K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控制为31米,拟改造路段的道路中心线原则上以现状道路中心线为准。主要内容包括: 1、博爱路人行天桥,位于博爱路中线以西约40米,钢桁架结构,主桥跨度25米,主桥总宽5.1米,净宽4.5米,桥下限高≥5.5米,两侧设置电梯; 2、石炮台人行天桥,位于石炮台人行过街路口以东约25米,钢桁架结构,主桥跨度为32.8米;主桥总宽5.1米,净宽4.5米,桥下限高≥5.5米,两侧设置电梯; 3、龙眼南路人行天桥,位于龙眼南路中线以东约42米,钢桁架结构,主桥跨度为31.5米;主桥总宽5.1米,净宽4.5米,桥下限高≥5.5米,两侧设置电梯; 4、路口改造等配套工程。 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296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2245万元,其他费用503万元,预备费220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财政投资100%
招标内容 海滨路提速改造(第二阶段)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其中: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检测、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编制结算。
开标日期 2018-9-18
中标候选人之一 联合体:广东潮泰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
投标下浮率 工程费下浮率6.20%,设计费下浮率23.50%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赵宏志 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
粤144111119015
中标候选人之二 联合体:深圳市华鹏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中煤科工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
投标下浮率 工程费下浮率5.60%,设计费下浮率24.60%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儒平 执业资格 二级建造师
粤24400080090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工期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送审稿,施工图经审图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后7日内完善。施工工期:180天。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工程费+设计费)的10%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561516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275115
监察部门 汕头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12388
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送达交易中心翌日起算不少于五日 公示媒体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公告栏
公示送达日期 2018-09-18 公示结束日期 2018-09-26
备注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