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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的规定,现对2016年11月3日发布的“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南校区修缮改造第二期工程教学实训大楼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涉及对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内容统一修改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其它内容不变,有相抵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同时,根据招标文件2.2条款约定,投标截止时间不予顺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联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 标 人: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二○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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