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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河浦街道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公布的
答疑内容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8月22日发布的“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现将本项目已公布的答疑内容做出如下修改: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更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递交标书及开标评标日期不予以延长。
特此通知。
招标人:汕头市濠江区河浦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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